完货时间
不要只写预计月份,要给出可装柜日期和最晚可接受日期。
只给柜型和目的港,无法判断这一柜能否按计划出运。工厂完货时间、车辆进场条件、装柜时长和资料准备必须放在同一张时间表里。
这四项只要有一项不确定,报价和船期就只能作为参考。
不要只写预计月份,要给出可装柜日期和最晚可接受日期。
说明地址、工作时段、进车限制、装卸设备和预计装货时长。
按件数、托盘、尺寸、重量、体积和可否叠放判断柜型。
确认品名、货值、贸易条款、进口主体和目的港责任范围。
当次方案需分别列明车辆、装柜、申报和目的地操作责任,不能以“门到门”概括未确认的服务范围。
柜型、工厂端操作、港杂、申报、海运附加费、目的港费用和交付范围都会进入核算。最终范围以当次书面报价为准。
生产延误、现场超时、重量或申报差异、截单变化、舱位、港口拥堵、查验和滞箱滞港都可能改变计划。